执行法官称财产执行终结,不受理参与分配申请,如何救济
【提问】:建设工程正在被拍卖,执行申请人是某政府,我司基于享有优先受偿权申请参与分配,执行法官一边说案情重大需要给领导汇报,另一边加速拍卖,将拍卖价款给了执行申请人某政府。后,执行法官出具裁定,称“拍卖价款分配完毕,驳回分配申请”,我司感觉被忽悠,如何应对?
【回答】:《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 507 条第 2 款规定:“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据此规定,希望你公司去查阅执行卷宗,查询参与分配申请书的递交时间,如果财产执行终结之后才提出申请,裁定驳回参与分配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当然,你公司发现执行法官存在违法或渎职行为,可以向监察委、检察院等部门投诉举报。
这个咨询告诉承包人:时刻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时行使权利;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时,应当让让执行法官出具收据,留存相关证据。(文/和铭律师)
关键词:优先受偿权 参与分配 执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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