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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印章的法律效力
2023-10-26
签名和盖章是什么关系?如何理解“盖章(签名)、盖章并签名、盖章或签名”的法律意义?使用伪造印章,是否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法官思维PK律师思维:以最高院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详解
2023-10-20
就支付条件、计价依据、欠款利息等争议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逐一分析评判,论证严密,说理充分,是一份难得的教科书式判决书,笔者再加评论,犹如蛇足盐香,徒费笔墨。
挂靠人的债权人对承包人发包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北京法院这样判决
2023-10-10
一、债权人与挂靠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业经人民法院审理,挂靠人无财产可执行,该案终结本次执行,挂靠人应当寻找新的财产线索和救济路径。挂靠人享有工程款债权,其怠于向被挂靠人及发包人行使工程款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根据《民法典》535条提起代位权诉讼。
最高院案例:实际施工人怠于行使工程款债权,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
2023-10-04
三、期限和条件是法律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两者的区别在于观察问题的角度,前者基于时间维度,后者基于逻辑视角;但在外延上,两者并非泾渭分明,而是存在交叉重叠。作为代位权行使条件的次债权到期,是指客观上具备了债务人请求次债务人偿付债务的条件,在此意义上,次债权到期与次债权符合支付条件效果相同。
类案检索:挂靠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2023-09-21
阅读提示:挂靠人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是否具有可行性?北京和铭律师事务所整理了胜诉败诉两方面案例十二起,并就挂靠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
最高院案例:项目转让未办理转让手续,原开发商共同支付工程款
2023-09-14
何为合同相对性?绝对坚守合同相对性,可能导致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非合同当事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利益不能得到周到保护。本案经过再审,判决非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官的思维方式值得反思。
最高院案例:发包人对甲指分包的付款应当从结算款中扣除
2023-09-12
阅读提示:甲指分包工程款计入了工程结算款,按照“同进同出”原则,发包人对甲指分包的已付款应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或者计入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已付款金额中。
立法前沿:实际施工人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2023-08-28
实际施工人制度最早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实际施工人制度对于解决一揽子发包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之间纠纷,对于督促发包人及时完成结算都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实际施工人制度也带来一系列危害。一是有效合同遵守合同相对性,而实际施工人却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层层向上追溯,实际施工人可以从违法行为中获益,该制度有鼓励违法之嫌;二是实际施工人范围泛滥化,导致上游承包人、发包人陷入累讼,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与付款条件被严重打破,扩大了发包人的举证责任;三是判决结果多元化,没有稳定成熟的裁判规则,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
最高院各审判庭:关于审理以物(房)抵债纠纷的28条裁判观点
2023-08-27
以物抵债协议作为民事合同,其成立要件受制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确立了以诺成合同为原则、以实践合同为例外的合同成立规则。《合同法》分则中未规定以物抵债协议,该协议属于无名合同,参照与其性质最相近的买卖合同的规定,以物抵债协议应为诺成性合同。在当事人未约定以債权人实际受领抵债物作为以物抵债协议成立要件的情况下,该协议自双方达成合意时即成立。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是为了清偿旧债,在以物抵债协议未履行前新债与旧债并存,但基于对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的平等保护,以及对当事人行为的可预期性要求,为了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在以物抵债协议不存在履行障碍时,当事人不得单方要求履行旧债。
最高院案例:关于解除条件/鉴定意见审查/停工损失/利息/鉴定费的争议
2023-08-21
合同解除分为协议解除与单方解除,单方解除又分为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涉案工程承包人请求解除合同,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无证据证明发包人存在逾期支付工程款等根本违约行为,如果机械执行法律,涉案合同不符合解除条件。
类案检索:未达成结算协议,起诉之日为权利行使之日
2023-08-20
和铭律师提示:《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41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实践中,施工合同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发包人与承包人未进行工程结算,工程价款金额不确定,此时如何认定“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存在诸多观点。主流观点认为,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表明以法律手段要求发包人履行支付工程款之义务,应当以当事人起诉之日作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律例并行,以例辅律,最高法院大多数判例支持起诉之日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
最高院案例:关于合同效力/质量鉴定/造价鉴定/利息/质量修复的争议
2023-08-15
诉讼每一个阶段都有特定的“历史使命”,在该阶段解决相关问题。造价鉴定阶段,诸如启动鉴定、鉴定思路、检材质证、异议答复的问题,都应当在鉴定阶段解决,即使鉴定机构不予支持,当事人也应当提出意见,留在审判阶段解决。
最高院案例:承包人提起诉讼主张工程款构成代理权追认
2023-07-31
本案充分说明“一次错误,二十年偿还”的道理。诉讼前期,北城公司被辛某某“裹挟”前行,首先,2001年9月辛某某作为北城公司的代理人申请仲裁,请求发包人津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某支付工程款;而后,2002年4月津成公司起诉,请求解除涉案合同,请求北城公司承担质量责任,辛某某继续作为北城公司的代理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辛某某继续参与质证。
现在开庭:二十个质证理由(精华版)
2023-07-20
质证的内容实际是质疑和辩驳证据能力和证明力问题。对于不具备关联性或合法性的证据,应当通过质证排除其证据资格;对于具备关联性和合法性的证据,还应当从证据的真实性、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实质关联两个方面通过质证削弱、动摇其证明力。
河北高院发布2023版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
2023-06-26
为了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准确适用法律,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审理指南。